1、專業設置
專業名稱:“給排水科學與工程”,簡稱“給排水”,屬于工學門類土木工程類。該專業原名稱為“給水排水工程”,于1952年設立,2006年部分院校將該專業名稱更名為“給排水科學與工程”。2012年教育部修訂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將“給水排水工程”和“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名稱統一確定為“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代碼081003)。
該專業培養從事給水排水工程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管理、科研和教學等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服務于水資源利用與保護、城鎮給排水、建筑給排水、工業給排水和城市水系統等領域。
2、專業早期發展歷程
我國給排水學科的高等教育始于20世紀初。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和城市化的進程,根據飲用水水質的凈化與消毒、市政供水的管道輸送、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輸送與排放等方面的技術進步,在高等教育的土木工程技術大類中,發展形成了作為給排水工程學科前身的衛生工程的學科方向。在我國的高等教育中,從20世紀初開始到新中國成立之前,在北洋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同濟大學、唐山鐵道學院、湖南大學等學校的土木工程專業中設置了“給水工程”、“下水道工程”等衛生工程類的課程及課程組或者學科方向,對學生進行專門化教育。此階段的高等教育孕育著給排水工程專業的雛形,為我國早期給水排水工程專業的建設和專業教育的發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新中國成立后,國家建設事業大發展,急需大量的工科技術人才,借鑒當時前蘇聯的高等教育模式,改革高等教育體系,按照相對具體的行業和學科,進行專業人才培養,從1952年起在高等教育的學科專業體系中單獨設置了給水排水工程專業,同年在清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同濟大學等高校設立了我國第一批給水排水工程專業。
3、專業規模與聲譽
給排水專業為我國給排水行業高級人才培養和科技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近年來專業辦學規模迅速擴大,辦學水平不斷提高,至2014年年底,全國已有158個專業辦學點,當年本科生教育畢業8 455人,招生10 339人,在校本科生達到40 478人;市政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78個,當年畢業775人,招生631人,在校碩士生2 050人;市政工程博士研究生招收單位27個,當年畢業81人,招生104人,在校博士生506人。由于給排水專業教育不斷改革進取,緊密結合社會、科技和行業的發展進行教學改革與建設,所培養的人才規格與知識能力結構符合社會需求,畢業生近年來一直深受社會好評,就業率很高。根據麥可思研究院的《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調查,給排水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率在全國本科教育各專業中一直名列前茅:2008屆排名第6位,2010屆排名第4位,2011屆排名第29位,2012屆排名第1位,2013屆排名第6位,2014屆排名第18位(并列),2015屆排名第31位。
4、專業教育建設成果
4.1專業發展的整體研究與指導
對全國給排水專業教育發展的整體研究和對各學校給排水專業的指導工作,主要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設置的“高等學校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指導委員會”)進行的。1963年由原建設部設立的“全國高等學校給水排水工程專業教材編審委員會”是指導委員會的前身,主要職責是專業教材的計劃、組織、編寫與評審工作。1989年教材編審委員會更名為“全國高等學校給水排水工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2013年相應于專業名稱更名為“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指導委員會更名為“高等學校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指導委員會負責全國給排水專業教學改革與教學建設的研究、咨詢、指導和服務的任務,具體工作包括:完成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布置的全國專業教育的改革與建設的研究工作。近年來所完成的任務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專業發展規劃、專業規范等;每年召開指導委員會全體會議,其中每兩年召開一次全國高校給排水專業院長(系主任)擴大會議,學習新的精神,交流教學建設經驗,落實教學研究任務;組織專業教材建設;組織教學研討會、課程建設研討會、實踐教學研討會、博士生論壇、博導論壇等;組織教改成果、本科生畢業設計、研究生畢業論文評優等。在指導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專業的發展充滿了活力,成果累累。
4.2專業名稱的變革
本專業的專業名稱變革就很好體現了專業的發展。本學科專業的名稱在歷史上曾被稱為“衛生工程”(歐美術語,Sanitary Engineering)和“上下水道工程”(日本術語),在我國1952~2012年期間稱為“給水排水工程”,簡稱“給排水”。由于學科內涵的發展,1996年指導委員會開始提出專業名稱更新的問題,最終在2012年教育部修訂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正式把“給水排水工程”的專業名稱統一確定為“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給排水專業也曾遇到過專業能否存留的關鍵時刻。1997年,教育部修訂本科專業目錄,專業體系準備從原蘇聯和當時我國的“窄專業”體系,發展為歐美的“寬專業”體系。相關部門提出了取消給排水工程專業(建筑給排水部分合并到建筑設備專業,水質部分合并到環境工程專業)的方案。對此,指導委員會采取了相應的對策,即堅持我國給排水專業辦學特色,發展與更新我國的給排水專業:明確專業內涵,拓寬專業口徑與服務領域,更新培養目標與課程體系;明確專業目標與服務對象——實現水的良性社會循環,服務國家建設;厘清與相近專業的區別,包括學科基礎與課程體系。通過改革求發展的最終結果是,經與教育部直接溝通,最終在1997專業目錄中成功保留了給水排水工程專業。 經過專業調整的風波,專業指導委員會更加重視專業名稱更新的問題,1998年啟動了關于專業名稱的討論,認為:“給水排水工程”專業的名稱已不符合專業的情況,束縛了專業的發展,應在適當的時候予以更名。對新的專業名稱,曾提出:“水工程與工藝”、“水工程”、“水和廢水工程”、“水科學與工程”、“水工藝與工程”等,最后確定為“給排水科學與工程”。2005年,指導委員會發出“高等學校給水排水工程專業指導委員會關于專業名稱調整辦法的通知”,明確“在教育部的專業目錄正式修訂前,專業名稱‘給水排水工程’和‘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將暫時并存,這兩個名稱為完全同一專業的不同表述”。2012年,教育部頒布新專業目錄,正式確定專業名稱為“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名稱的更新充分體現了學科專業的發展:給水與排水的統一,科學與工程的融合,繼承與發展的表述,專業口徑與服務領域的拓寬,培養目標與課程體系的更新。
4.3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基本要求
在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高等教育規模迅速擴大、給排水工程專業辦學點增加的背景下,經指導委員會1996~1999年期間的研究,在1999年頒布了《給水排水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基本要求》,2003年對培養方案的個別內容進行了修訂),對全國給排水專業教育進行指導。培養方案綜合體現了教學改革的成果,提出了:人才培養目標——厚基礎、寬專業、高素質、強能力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專業任務——從“以解決水量問題為主”,發展到“實現水的良性社會循環,水質水量同時滿足,解決水質問題矛盾突出”;學科基礎——從“力學類為主要基礎”,發展為“保持力學基礎,大力加強化學、微生物學基礎”;專業課程——從“以應用對象劃分”,發展為“以技術原理進行組合”。培養方案確定了給水排水工程專業的10門專業主干課程,還修改完善了課程體系,分別確定了23門公共基礎課、19門技術基礎課、17門專業課以及實踐環節等組成的課程結構,從而形成了全新的專業教學體系框架。指導委員會還討論了與新的培養方案配套的教材建設問題。《給水排水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基本要求》的頒布對全國給排水專業的規范化教學與建設起到了重要的推進作用。
4.4專業評估對于全國土建類專業教育,建設部通過開展專業評估工作來加強監督指導,其中的給水排水工程專業評估是從2003年起開始的。專業評估的意義:一是為加強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教學質量的評價與監督措施;二是落實行業對專業人才培養的指導作用(專業評估委員會成員中高校專家和行業專家各半);三是評估是執業注冊工程師制度中的配套辦法,通過專業評估專業的畢業生在報考執業注冊工程師時有一定優惠條件;四是國際工程教育資格互認的必需條件。 2003年,成立了“建設部高等教育給水排水工程專業評估委員會”,其中的許多成員也是指導委員會的成員(2012年與專業更名相協調,更名為“住房城鄉建設部高等教育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評估委員會”)。從2004年開始實施,至2016年全國已有36所高校的給排水專業通過了專業評估。通過專業評估工作,以評促建,進一步明確了專業教育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提高了專業教學質量,促進了專業的發展。 近年來,教育部開展了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工作,并逐步開展工程教育與《華盛頓協議》對接工作,推進我國工程教育國際化。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將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的專業評估調整為專業評估認證。2016年9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高等教育給水排水工程專業評估委員會”發布了“全國高等學校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評估認證文件”,對專業評估認證的標準、程序與方法等,做出了新的規定。
4.5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教育部2010年6月啟動了高校工科教育的“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卓越計劃”),這是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重大教育改革項目,也是促進我國由工程教育大國邁向工程教育強國的重大舉措。卓越計劃旨在培養造就一大批創新能力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質量工程技術人才,為國家走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才強國戰略服務。 卓越計劃對促進高等教育面向社會需求培養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導作用。其目標是:更加強化工程教育主動服務國家發展戰略、主動服務行業企業需求的意識;更加重視與工業界的密切合作,創新高校與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機制;要求在學期間總的實踐教育時間累計約1年;更加重視學生綜合素質和社會責任感的培養,更加重視工程人才培養的國際化。 2011年,教育部與住房城鄉建設部成立了“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給水排水工程專業專家組,制定有關標準和實施辦法。分別確定了哈爾濱工業大學、同濟大學、西安建筑科技大學、長安大學、重慶大學、山東建筑大學、安徽建筑大學、北京建筑大學和華中科技大學等一批院校的給排水專業進入卓越計劃試點。2015年夏,首批卓越計劃培養的學生畢業。
4.6專業規范專業建設與改革是永恒的主題,要對專業發展有相對長遠的規劃,才能推動專業不斷前進,是人才培養不斷適應行業發展的需要,為此需要開展專業發展戰略研究。為了適應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進一步加強各學校各專業的規范化教學,并有利于突出各類學校的辦學特色,教育部高教司2009年提出專業規范編制任務。其中,基本內容規定了本科學生應該學習的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和基本應用;應用辦法是不同層次的學校在這個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增加本校的要求,制訂本校的教學質量標準,體現本校的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指導委員會將專業發展戰略研究和專業規范研究統籌考慮,開展工作。《高等學校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本科指導性專業規范》(以下簡稱《專業規范》,其中包括《高等學校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發展戰略研究報告》)2009~2012年由指導委員會研究編制,2012年11月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住人事司和高等學校土建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頒布。 《高等學校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發展戰略研究報告》總結回顧了專業60年的辦學歷程,明確了專業的發展方向與發展戰略;分析了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的社會需求與發展態勢以及人才需求和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的發展特征,提出了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教育進一步發展的思路;明確了專業發展的方向,對專業發展是一個有重要意義的指導性文件,對《專業規范》的編制有直接的指導作用。 《專業規范》包括素質、能力、知識三方面的要求,在知識體系中又包括人文社科、自然科學和專業知識。對專業知識體系確定了給排水專業的6個核心知識體系,含116個知識單元,485個知識點,429個核心學時,16門推薦課程,作為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的必備知識。在此基礎上,各學校應選擇一些反映學科前沿及學校特色的系列課程,構建各高校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的課程體系。《專業規范》體現了核心內容基本標準的原則,體現了規范化與特色化的合理統一。 《專業規范》是在總結近年來專業改革成果和許多學校辦學經驗的基礎上編制的,是建立在給排水專業發展戰略研究成果基礎上的,《專業規范》的實施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還需要在實施中加深理解、積累經驗。
5、專業教育改革與建設的思路
要跟蹤行業發展,不斷完善培養方案與課程體系。適應社會需求,強化專業實踐教學體系。建設適應《專業規范》要求的專業教材體系。發展專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根據行業需求和各高校的辦學特色,形成分層面、多規格的人才培養體系。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增強服務社會能力。加強國家對專業教育的宏觀指導,主動適應行業發展的需求。